信息技术中心

规章制度

当前位置: 首 页> 规章制度> 正文
会议室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细则
作者: 发表日期:2021-11-01点击量:

泸州职业技术学院

会议室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细则

一、目的
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会议室多媒体设备管理,充分发挥作用,提高使用率,明确各部门使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的规定及申请使用流程,现作如下规定:

二、范围

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求实厅、求是厅(签约室)的多媒体设备使用(不含各二级学院和部门自行负责的多媒体会议室)。

三、职责

多媒体设备由信息技术中心管理,统筹协调安排使用,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。

四、内容

1.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在使用求实厅、求是厅(签约室)多媒体设备,需填写多媒体设备使用申请表,说明会议或活动的名称、开始时间、主办部门(单位)、以及会议或活动的级别,并报送信息技术中心。

2.在申请使用求实厅、求是厅(签约室)多媒体设备时,除特殊情况外,需提前一天向信息技术中心申请。

3.会议或活动如有改期或取消等情况,应及时通知信息技术中心。

4.按需申请,注明需要使用的设备,如:会标内容、是否使用坐式话筒、手持话筒、后台台式电脑、笔记本等。

5.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在使用除求实厅、求是厅(签约室)以外的会议室多媒体设备,由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信息员负责设备常规使用。

6.使用多媒体设备时涉及PPT、音频、视频等内容的制作以及播放,需使用部门或二级学院自行负责,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保障多媒体设备的正常使用。

7.任何部门或个人在使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期间,必须爱护设备设施;安全使用,严禁私自接拉电源,私自移动设备。严禁私自移动设置音箱、投影等多媒体设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