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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信息系统登记备案制度
作者: 发表日期:2021-04-23点击量:

为加强学校校园网站、系统的管理,确保网络安全、可靠、稳定地运行,促进校园网络的健康发展,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一条 须登记备案的信息系统指本校所有二级网站、系统,如专题网站、精品课程网站、WEB应用程序、业务信息系统等。

第二条 部门或个人发布信息系统前需提前联系信息技术中心根据情况填写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上线申请(备案)》或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服务器、业务托管申请表》交信息技术中心备案。

第三条 未经允许不得开办个人网站、BBS等网站,确需开办的须报请主管领导同意,并在信息技术中心做好备案工作。

第四条 开办网站或业务信息系统应以活跃校园文化、增进学习交流、促进学校发展为目的,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和互联网相关制度的行为,如有违反,立即停止网络服务,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第五条 各部门应指定安全管理员定期对网站或业务系统信息安全检查,由于工作不深入,措施不落实,处置不及时,监督检查不得力,安全教育不重视,致使师生在网上传播有害信息,或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,导致非法或有害信息长时间失控,对学校安全稳定及社会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,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,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。

第六条 各信息系统如出现密码泄漏等情况时,应及时向信息技术中心报告。

第七条 本制度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。

 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